| >> 请李XX注意你的言行和对我公司的看法 << |
你最近在我公司论坛发表的文章。我已经全部删除。我已经是两次没有去追究你的责任。你在网上发表的这些东西。已经构成违法行为!我已经知道你是谁。但我看你年轻。不想伤害你。如果你再来发表那样的东西。我保证下次一定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!请你自重!
|
| 发布人: webadmin
| 发布时间: 2007-9-29 9:14:45
|
|
| >> 请不要在本论坛发布广告内容! << |
本论坛是一个技术性论坛,请各位不要在此发布广告.如有发现,将删除所有广告内容.并从本论坛除名.
|
| 发布人: webadmin
| 发布时间: 2004-12-2 1:19:27
|
|
|